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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告栏 泰安考点关于2023年度国家医

更新时间:2023-02-02 10:06:28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各功能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各位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法规规定,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和省医考办相关考试通知要求,现将泰安市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定于2023年6月3日至14日;医学综合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定于2023年8月18日至20日。

二、考试报名、个人照片提交及网上审核

1. 泰安考点报名人员范围。

所在试用单位为在泰安市注册的医疗机构的考生。

2. 网上报名时间。

请考生于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24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系统,按照系统内《考生操作指南》步骤,上传相关报名电子版资料,逾期未上传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上传,如因考生未将必要材料上传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2年在国家级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免考,缴费后直接参加今年医学综合考试,但仍需完成网上报名医师技能考试,方可参加2023年医学综合考试。

3. 个人照片提交要求。

考生在上传个人照片时,应按照系统提示内容下载并运行“医考报名照片检测工具”医师技能考试,网报系统只接受经该工具检测通过且保存后的照片进行上传。照片为小二寸白底证件照(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的制证)。

4、网上材料审核。

考点审核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5日。

2023年山东考区继续采取考生上传报名材料,网上审核模式。

线上审核期间,审核人员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法律法规开展资格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

请考生认真阅读《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附件1),按要求进行材料上传。

(1)身份证、毕业证、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必须使用原件拍照上传,扫描件、复印件照片上传无效。

(2)往年审核通过的历史考生,今年再次报考所有材料均需重新上传,《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承诺书》等仅当年有效。

(3)审核意见会通过短信提醒及网站推送方式反馈,请考生务必正确维护手机号码。报名网站上传材料界面,将实时推送考务人员发送的审核反馈意见,审核时间段内,请考生务必持续关注报名网站登录报名系统,以便及时获取审核反馈,及时完善报名材料。因未正确维护信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审核时发现考生上传材料有疑义的,考生需按要求进行材料补充,必要时需携带材料至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内正确填写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因系统内无手机号码或手机号码无效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泰安考点仅对工作(试用)单位在泰安且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不接受补报名。考生每次撤回或修改网报信息及有关材料后必须进行再次提交,否则无法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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