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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科目一

更新时间:2022-08-25 09:02:05作者:佚名

科目二更难一些。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师资格证弃考会禁考,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2020年4月24日,经教育部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可申请转至2020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前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和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一年。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的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后,只有具备教师资格(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教师资格证弃考会禁考,才能被聘任或任命担任教师工作。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的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