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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

更新时间:2022-12-02 17:10:28作者:佚名

兰州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15

一、招生人数

博士研究生17名,硕士研究生48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二、招生专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专业为我校2016年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兰州大学招生网,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兰州大学招生网,且招生比例不低于招生总数的50%。

三、报考条件

(一)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学业报考要求:

①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学院、研究院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5.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四、报名

(一)报考资格审批

考生首先下载并填写《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凭生源所在省审批同意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报考博士的考生,不需到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二)网上报名

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2015年10月10日-31日,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告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教育部规定: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考生登录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按网站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考点选择

1.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法律联考的硕士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只能选择兰州大学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我校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网上报名成功后,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并于初试前到兰州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我校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于博士网上报名结束后5日内将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初试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1.《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5年12月1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教育部规定: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有关考生须在提供以下相应证明后才准予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现场确认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颁发相应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2016年9月1日前有可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书面证明。

(4)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

3.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二)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1.准考证:由考生本人在报名现场确认时直接领取,不单独寄发。

2.初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说明》。

3.初试地点:兰州大学,具体教室详见《准考证》的说明。

六、复试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2016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另行通知。

(二)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等特殊政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依照国家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和民族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二)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我校确定的全国统考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我校学习。

八、培养

(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详见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制”栏说明;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二)学习费用

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甘肃省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三)证书发放

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和学位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按国家要求,在学生学习结束离校后,随学生的学籍档案直接寄至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

九、就业

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录取时签订的合同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不得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