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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3-01-12 18:01:44作者:佚名

【导语】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安徽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共3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安徽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安徽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硕士学位教育,在职研究生,协议包过班

世纪兴学校,,

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于正式招生。十一年来,我校宣传、招生、录取、培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学位办多次表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就20招生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招生学科领域与招生计划

教育管理、教育技术、学科教学(语文)。招生名额50人。

三、培养方式

不脱产学习模式。学制三年,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集中在我校上课,学习公共学位课程、专业学位课程、专业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等工作。

四、收费标准

辅导费用为元

五、入学考试

参加年全国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联合考试。考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10月30日。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课;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实行全国联考,其中专业课由我校组织命题统一考试;政治理论课由我校在复试时组织考核。

六、考前辅导

2011年1月一周辅导,2011年8月一周辅导,基本均利用寒暑假进行辅导。

七、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由学校授权单位进行统一报名。

2、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到我校接受资格审查后再去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考生须将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后到安师大研究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确认:每位报考者均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照相并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请洽报考老师

篇2:北师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师大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我国设置并试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开始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自19以来已连续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共录取4362人,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2674人。

一、招生宗旨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应用型、高素质的创新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还要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二、招生领域及拟招生人数

鉴于暑期我校将有近900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回校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为保证教育质量,经慎重研究,我校决定20暂停各学科教学领域的教育硕士招生,20再陆续恢复学科领域的招生。

我校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只在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3个领域招生,具体拟招生人数见附录一。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2012年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条件、报考办法及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招生。

2、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客服电话: (8:00-20:00)),按网站说明和要求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并经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网上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网报后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2年7月13日至16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确认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就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报名、考试,也可在北京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报名证件要求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文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4、报考资格审查

(1)报考材料:

考生现场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交以下材料及经费:1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2 各类获奖证书(限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复印件。

交材料时间: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双休日除外)。

交材料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主楼A区211室)。

邮寄报考材料者须把上述所有材料,用挂号信寄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硕士招生办公室(邮编:;电话: ―)。

考生邮寄报考材料后,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查询是否收到等有关信息。未交报考材料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试成绩发布后,符合我校发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提交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初试时所出示的材料一致,否则不予接收,后果自负):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

②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签字盖章后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④提交的获奖证书及重要教学科研成果证明书的原件;

⑤专业课考试费及复试费。

提醒:以上材料请提前准备好,如不能按期提交上述材料,将不允许进行复试及专业课考试,不予录取。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规定,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进行资格自审,我校在录取前也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如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我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010),邮箱:。

五、入学考试

1、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是全国联考,日期为2012年10月28日(详细联考时间请点击查阅);复试时间约在2013年元月份,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届时请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2、初试考试科目:英语(不考听力)、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3、初试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对初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我校还将进行复试。若考生教学成果突出,获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重大奖励,我校将在划定复试分数线时予以适当照顾。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复试将重点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理论素养、反思教育经验能力,以及基于实践进行研究和创新的能力。各专业领域具体复试方案在复试前公布。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入学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北京市其他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考生被我校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3年7月入学。学习将分为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撰写两个阶段。我校教育硕士学费总额2.5万元,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为1.5万元(不包括住宿费、书籍资料费等),撰写论文阶段学费为1万元。

七、联考科目复习教材

教育硕士全国联考科目使用的考试大纲:

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附录二: 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书目

篇3:北京大学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培养解决我国城市化背景下紧张的人地关系所需要的领导型设计和专业管理人才在职教育硕士分数线,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在职教育硕士分数线,我校2012年将继续招收在职攻读风景园林硕士 (MLA,景观设计)专业学位学生。

一、 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1、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且具有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国土资源规划与保护、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以及上述领域相关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招生计划:50名。

二、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三、 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风景园林硕士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进行,届时报考者须出示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考试方式及科目

风景园林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Test,简称“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达到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申请参加由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组织的复试,包括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为笔试,考试课程为城市规划原理和景观设计学:

考试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参考书目

专业基础课 城市规划原理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宋家泰等编著,城市总体规划原理,商务印书馆

专业课 景观设计学基础 俞孔坚、李迪华等著,(1)城市景观之路;(2)景观设计:专业学科与教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3) 俞孔坚著,生存的艺术(The Art of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4)俞孔坚、李迪华等著,“反规划”途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面试为口试,包括对英语阅读、听力、专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 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8日。具体请见准考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面试时间,于全国GCT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在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网页公布。

六、 录取与入学

根据初试和复试(含面试)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春季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时,需核查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 培养方案

北京大学MLA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根据北京大学的特色与优势,2012年北京大学MLA的培养方向拟设为:1、生态规划与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and );2、景观设计与城市设计( and urban );3、景观政策与管理( and )

八、 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景观设计,MLA)。

九、 学费

学费共计为6万元,分两年交清,其中第一学年交纳3.6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4万元。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电话: (含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科技园503-2室

邮编:

电子邮箱: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

网址:/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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