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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

更新时间:2023-02-07 17:02:17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导师: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2023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要求研究生美国留学,现将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人数

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我校此次推荐无名额限制。

二、交流期限和资助期限

交流期限和资助期限为一个月,派出人员在外交流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并影响所在单位今后本项目的选派工作。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四、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二)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配套项目,申请人应为高水平项目录取人员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申报2023年高水平项目学生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可以同时申报2023年博导短访项目,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

(三)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6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在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五、申请程序

学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和推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有意申请的导师需自行联系并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二)2023年4月30日前研究生美国留学,请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申请的老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报名。将《东南大学202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版(附件1)、正式邀请信发送至邮箱。

(三)2023年5月10日前,研究生院汇总所有报名情况之后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并邮件通知被推荐人。

(四)2023年5月10日至5月31日,被推荐申请人在CSC信息平台网上报名(),上传所需材料同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材料明细见),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学院详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

(五)2023年6月12日前,学校对申请人员信息进行整理,上报留学基金委书面材料。

(六)2023年7月,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六、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选派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三)选派人员不受国家公派留学回国服务期限制。

(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为留学人员预订往返国际机票。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一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汇入留学人员个人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

(五)留学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

(六)派出人员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等材料。同时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