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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东北师范、郑州工商学院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07-08 21:03:28作者:佚名

东北师范大学2022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前,东北师范大学发布2022年美术类、音乐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专业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01

东北师范大学

2022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自由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美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二、招生计划

(点击看大图)

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考生各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结合招生计划进行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调剂但是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2.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

电话: -(招生办公室)、0431-(美术学院)

网址:

邮箱: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

02

东北师范大学

2022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自由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音乐类省统考,并且所参加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须与我校招生专业要求一致(详见本招生简章第二部分:招生计划),同时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7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同时不低于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音乐学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注: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二、招生计划

(点击看大图)

说明:

1.辽宁省音乐学(钢琴,师范)和音乐学(声乐,师范)专业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要求:音乐教育(美声钢琴)。

2.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各招生专业只录取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符合本专业要求的考生;对于省统考科类(子科类)、乐器种类及唱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符合要求的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5.各招生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省统考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2.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电话: -(招生办公室)、0431-(音乐学院)

网址:

邮箱: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

03

东北师范大学

2022年舞蹈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自由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舞蹈类省统考,成绩合格并且不低于省统考满分的80%(省统考满分×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我校舞蹈编导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

二、招生计划

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省统考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总分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我校舞蹈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省统考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2.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

电话: -(招生办公室)、0431-(音乐学院)

网址:

邮箱: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

04

东北师范大学

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自由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并且合格;对于不划定合格分数线的省份,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标准按照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3.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二、招生计划

说明: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自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2.对于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报名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按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分别排队录取;其他省份不区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统一排队录取。

4.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其他

1.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

2.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

电话: -(招生办公室)、0431-(传媒科学学院)

网址:

邮箱: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5月

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工商学院(英文译名: and )。国标代码13507。

第四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所培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专升本学制两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各招生省(区、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提档比例按照各招生省(区、市)政策执行。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考生。当遇到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校认同各招生省(区、市)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 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区、市),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美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0.5”折合成总成绩2022年郑州工商学院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类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 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本、专科录取规则

体育类本科: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04+专业成绩×0.467),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科提前批空乘类录取规则

表演省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符合录取条件的,由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报名通讯地址用EMS特快专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学校本、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2022年分专业学费标准为:

普招本科、普招专升本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6000元/学年/生、艺术类18000元/学年/生;

普招专科专业: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5300元/学年/生、艺术类16300元/学年/生;住宿费:1500元/学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校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00~28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1500元/生/年,700元/生/年,300元/生/年三档。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2022年郑州工商学院录取分数线,专升本专业、艺术本科部分专业新生在学校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其他新生第一学年在我校兰考校区(开封市兰考县东泰路8号)学习生活,其余时间在学校郑州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大道169号)学习生活。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具有郑州工商学院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郑州工商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郑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社会的监督,招生过程中未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员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学校监察、督查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执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解释为准。

第二十八条 通信地址和招生咨询方式: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前程路169号。

邮编:

招生咨询电话: -、0371-、0371-

监督电话::0371-、3868

学校网址:

招办电子信箱: